| 1. |
参展企业须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加盖公司章后传真或邮寄给我公司。 |
| 2. |
我公司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后,即为参展企业签定协议。 |
| 3. |
参展协议书签定后,参展商在10天内应付展位费的50%作为参展订金,余款在展会开幕前一个月付清。逾期不付,承办单位不保障确认之展位。展位变动敬请原谅。 |
| 4. |
参展企业支付展位费时,请通过银行汇款,用支票时,请在支票抬头填写承办单位名称,请勿付现金和无抬头支票。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,均由参展企业负责。 |
| 5. |
收款单位:广东佛兴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五羊新城支行
帐号:4400140090505007706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