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提醒
(一)光地展商务必请在 2008年11月8日之前向展馆预订贵公司展会期间需要的电源箱、电器或家具等物品。如果您逾期或在展会现场租借,指定搭建商将加收50%附加费。
(二)展馆将向光地展商收取 28元/M 2 的光地管理费,主办单位建议光地参展商在进馆前一周到展馆办理相关手续。
(三)布展工作应于规定时间内按时完工,如需加班,请于当天下午 15:00向主办单位提出,加班费自理。
(四)楣板名称一定要准确,如参展商提供不准而需现场更改,费用由参展商负责。